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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报     作者:王艳     发布时间:2022-08-17
  落实“进出平衡”三大原则  以进定出——根据年度内其他农

  落实“进出平衡”三大原则

  以进定出——根据年度内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可整治恢复为耕地的数量,确定耕地流出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数量

  先进后出——要先行整治恢复补充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后,再实施耕地用途转换

  进大于出——年度内整治恢复为耕地的数量,要大于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数量

  近日,自然资源厅联合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明确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

  为何要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四川有何部署安排?在日前举行的发布会上,相关厅局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为何实行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良田粮用”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长期以来,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占补平衡”制度取得一定成效。“但考虑到今后生态退耕还要占用一部分耕地,自然灾害损毁还会导致部分耕地不能恢复,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因素,现有耕地有可能会减少。”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如不有效对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绿化和农业设施建设等使用耕地的情况加以控制和相应的补充,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任务将十分艰巨。

  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良田粮用”,去年底,国家已明确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即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恢复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今年以来,江苏、浙江等多个省份围绕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工作,进一步细化相关管制措施。“相比其他省份,《通知》特别亮出了落实‘进出平衡’的三大原则。”自然资源厅耕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是以进定出——根据年度内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可整治恢复为耕地的数量,确定耕地流出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数量。二是先进后出——要先行整治恢复补充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后,再实施耕地用途转换。三是进大于出——年度内整治恢复为耕地的数量,要大于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数量。

  “其中,补足的耕地应为同等数量、质量,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自然资源厅耕保处相关负责人强调。

  四川还将建立“一系统+一库”。其中,建立全省耕地“进出平衡”监管系统,以县为单位对耕地“进”“出”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并落地落图,实现从耕地恢复、使用、监管全链条信息化管理。

  考虑到不同地区后备资源的差异,还将建立耕地恢复指标储备库,县域内年度确实无法落实“进出平衡”任务的,可在市域内统筹落实;市域内无法落实的,可通过易地流转耕地恢复指标在省域内落实。

  此外,四川明确将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与占补平衡指标挂钩,倒逼地方主动整改,遏制和预防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确保年度“进出平衡”落地见效。

  如何实行

  保、管结合,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规范补充耕地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通知》从保到管,为“良田粮用”打下强心剂。

  永久基本农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至关重要。《通知》指出,对于永久基本农田要进行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通知》还细化了耕地“进出平衡”落实原则与流程。比如,由县级人民政府及时编制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并根据已审批通过的方案组织实施。

  此外,在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中,各地结合生态保护、农民意愿等情况,可以考虑将“三调”标注为“即可恢复”“工程恢复”的现状林地,优先作为耕地恢复后备资源,也可考虑将未纳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现状林地用于补充耕地。对拟纳入“进出平衡”的林地,经依法依规通过县市林草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纳入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并严格论证、审批、备案等程序。

  “不过,各地不得以耕地‘进出平衡’名义,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划定的林地范围,以及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地、25度以上的陡坡、生态保护红线或自然保护地内开垦耕地,以免造成新的生态破坏。”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处相关负责人说。

  除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还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

  把好“进出平衡”耕地质量关,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要做好底数摸排,全面摸清拟调出耕地的质量状况,将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落实到每个地块上。其次,要严格审查“进出平衡”方案,确保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相关措施因地制宜、科学实用、经济高效。最后,对划入的耕地要严格按照《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进出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

  下一步,自然资源厅将加快制定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指南,指导各地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有序开展耕地恢复及“进出平衡”工作,严格监督考核,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值得注意的是,‘非粮化’问题与群众权益息息相关,要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决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强调。(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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